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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2017年艺术类提前批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

时间:2017-06-23 06:37:23   来源:新艺幕维教育     点击:620次

1 . 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安排 
批次 志愿填报 签字确认 录取安排 征集志愿 备注

艺术本 A 段

6 月 25 日 8:00 — 6 月 28 日 18 : 00

6 月 30 日— 7 月 2 日

7 月 9 日—

7 月 16 日

7 月 15 日 8:00 — 18:00

与提前批、

本科一批

同时录取

艺术本 B 段

7 月 18 日— 7 月 22 日

7 月 21 日

8:00 — 18:00

艺术专科

7 月 25 日— 8 月 2 日

7 月 31 日

8:00 — 18:00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调整,届时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为准。 )

2.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 1 )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http://www.heao.gov.cn ),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 6 月 25 日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可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段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志愿。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 3 )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合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录取。要注意分清科类,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司法等类考生要注意从相应类别中选择高校和专业。
( 4 )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例如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和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网址。
( 5 )提前录取批次中,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司法院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限制,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成绩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政审、 体能测试。提前批次志愿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无法同时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专科提前批中的直招士官、航海航空类、空中乘务(艺术属性非艺术专业)等,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 6 )提前批(艺术类除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设 1 个高校志愿, 1-5 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 1-4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 1-5 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 7)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及院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3 .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可按艺术类填报志愿。
       艺术类志愿设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分 A 、 B 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 2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 1 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只适用于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 2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 1 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只适用于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
艺术类考生除填报提前批艺术类高校录取志愿外,可兼报非提前批次普通类高校志愿;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报艺术专业志愿未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随录取进度参加普通类学校录取。艺术专科专业志愿在提前批,与本科二批同时段录取。
       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进行专业校考的高校录取时,要求考生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校考的专业成绩均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其中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和专业)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文化分数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分类别按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 A 段、本科 B 段、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文化双上线的原则,依据高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排序综合分,按考生志愿和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专业或专业组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按照志愿投档后未能录取满额的高校,重新征集志愿。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在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中征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校考专业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相关学校及专业的录取规则。


4 .网上录取基本程序
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根据省划定的文、理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体育、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同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 1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自主招生志愿投档并确定录取名单后 , 再进行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
( 2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 105% 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 , 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确定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 3 )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按照省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本省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10% 以内确定。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 , 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高校计划余额 1:1 投档。
( 4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 20 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 5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 录取后的注意事项
( 1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 2 周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这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 2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办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招办不得为其提供档案。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办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 3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4 )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区)招办。( 6 )高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6.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本、专科层次招生不组织补录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今年我省在常规录取结束后,本、专科层次仍不组织补录,请考生认真把握录取机会。对高职高专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延长征集志愿时间,增加征集志愿次数,届时请考生关注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7 .警惕和防范招生诈骗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或者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标榜或暗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借口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图谋钱财。过去曾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 ; 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河南省招办监督举报电话: 0371-68101616 ,邮箱: jiancha@heao.gov.cn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今年我省在常规录取结束后,本、专科层次仍不组织补录,请考生认真把握录取机会。对高职高专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延长征集志愿时间,增加征集志愿次数,届时请考生关注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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